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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法规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20-02-06
生效日期:2020-01-01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阅读次数: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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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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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 罗伯斯庇尔 [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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