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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法规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20-04-08
生效日期:2020-05-01
失效日期:2023-12-31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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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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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税最不为人们所察觉,因为课征这种税的时候国家并不向人民提出正式的要求。这种税可以安排得十分巧妙,让人民几乎不知道他们已经纳了这种税。-- 孟德斯鸠 [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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