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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税务   时间:2023-05-03   浏览:1116

案情简介:

近期,安徽省蚌埠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蚌埠市某信息咨询公司员工张静未据实办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张静在办理2019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综合所得收入的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张静拒不如实办理更正申报。

查办结果:

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蚌埠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张静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万元。

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张静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案件警示:

蚌埠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依法及时办理汇算清缴,并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对于汇算清缴之类的涉税事项,税务局一般采取的是“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抽查”的操作措施。

一般而言,像提醒你依法按时合规办理年度汇算,填报相关收入和扣除项等,这个属于事前提醒。而在你提交了申报之后,税务局的审核,则属于事中监督,这个时候发现问题,会直接给你审核不通过,并提醒你进行更正申报。

事后抽查,则是每年按一定逻辑和比例,抽取部分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检查。这个时候如果发现你存在涉税问题,会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的方式,提醒纳税人进行整改。如果你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则监管力度会进一步升级:纳税人可能面临补税、滞纳金和罚款,以及被纳入税收监管重点名单的处理结果。

小贴士: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