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意见,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征税,积极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同时明确,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
意见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完善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大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深入研究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措施。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实施促进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健康规范发展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意见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严禁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收“过头税”、空转、转引税款、突击征税等违规行为。完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制度,实现税收收入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同时,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确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消费、促进科技创新、鼓励创业就业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不为经济运行增添任何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