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增值税  税收优惠
当前位置:首页 » 实务

浏览:1836  日期:2015-02-26


一、概念解释

  单位的印章主要包括三种,分别是本企业的财务专用章、分管财务负责人的名章和出纳经办人员的名章。其用途如下表所示。

印章种类

用途

财务专业章 代表企业行使财权的公章,同时也能代表会计部门
分管领导名章 标明企业领导人员之间的明确分工,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追究分管领导的个人责任
出纳人员的名章 表明在会计人员中有明确的分工,坚持“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如有工作出现变动,应随时更换印鉴,以分清责任

  至于印鉴,一般由出纳人员保管自己的名章,由复核人员保管其余两枚印章。这样既有利于互相监督,又便于明确责任。

  使用印鉴时,如签发支票用于付款,一般先由出纳人员根据支票管理制度的规定,填写好票据,盖上出纳人员名章,然后交复核人员审查该付款项目是否列入了开支计划、是否符合开支规定,如无不妥,则加盖其余印鉴正式签发。

二、业务要点

  印章、印鉴的保管要求如下表所示。

职责分离    按照有关规定,支票印鉴一般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专人保管,支票和印鉴必须由两个人分别保管。原则上各种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与现金的保管要求相同,负责保管的人员不得将印章、印鉴随意存放或带出企业。严禁将支票印鉴以及单位主管人的名章一并交由出纳人员保管和使用,否则会给违法、违纪行为带来可乘之机
预留印鉴的更换    如果需要更换预留印鉴,应填写“印鉴更换申请书”,同时出具证明情况的公函,一并交开户银行,经银行同意后,在银行发给的新印鉴卡的背面加盖原预留银行印鉴,在正面加盖新启用的印鉴。
预留印鉴的遗失    出纳人员遗失单位印鉴后,应由企业财务主管出具证明,并经开户银行同意后,及时办理更换印鉴的手续
印章、印鉴的销毁    由于单位变动、更名或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印章、印鉴,或其破损无法使用时,应由保管人员报单位领导批准,对其进行封存或销毁,并由行政部办理新章刻制事宜

三、应用实务

  印章、印鉴的使用规定包括以下几点。

  (1)不得携带印章、印鉴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的,携带印章、印签外出前,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2)携带公章外出必须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不得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确因工作需要加盖印章的,必须在空白凭证上注明“仅供(某具体事项)使用”等限制性字样,并报总经理批准。当事人必须在事后交回该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4)印章保管人员不得随意私自使用公章,不得擅自让他人代管、代盖公章。

  (5)对非法使用印章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劝退或开除的处分,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利。

  (6)需要签发支票付款时,一般先由出纳人员根据支票管理制度的规定填写好票据、盖上出纳人员名章,然后交复核人员审查该付款项目是否列入了开支计划、是否符合开支规定,如无不妥,则加盖其余印鉴正式签发,这样也就真正起到了付款时的复核作用。

【打印】  【关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查看更多现金管理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