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执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解析:这里的优惠仅针对研发仪器设备,其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允许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