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市场原则:优先按照市场价格确认收入金额。
公平原则:收入确认应公平合理,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成本加成原则:在无法确定市场价格时,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确认收入。
案例:
案例1: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产品成本为80万元,市场价格为120万元。 收入确认:按市场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金额为120万元。
案例2:企业将自建房产用于捐赠,房产成本为300万元,无市场价格,评估价值为400万元。 收入确认:按评估价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金额为400万元。
案例3: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广告宣传,产品成本为30万元,无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核定加成比例为15%。 收入确认:按成本加成法确认,视同销售收入金额为30万元 × (1 + 15%) = 34.5万元。
视同销售收入的金额确认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优先采用市场价格法,其次是评估价值法和成本加成法。企业在确认收入金额时,应确保符合税法规定,保留相关证据,并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沟通,以降低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