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增值税  税收优惠
来源:长沙晚报   时间:2013-12-12   浏览:2068

  买车缴纳购置税时,明明实际成交价低于出厂价,但还是要按照出厂价交税,“促销优惠的幅度越大,越觉得这个税收得不合理”是不少车主的心声。这样的情况明年起或将得到改变。

  从2014年1月1日起,税务局将依托电子信息平台,对采集到的每辆车价格信息,自动核定、下发最低计税价格。有人认为,新车购置税可以少交一些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只是计税基数釆集方式变了,车主们并不一定能够少交税。

  那么,明年1月1日以后买车,是否可以少交购置税呢?记者在这里解读一下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机动车电子信息采集和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计税基数釆集方式有变 实时采集新车出厂价

  据了解,为避免车辆销售过程中偷逃税行为,国家对市场上销售的机动车有一个最低计税价。但现行新车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是两个月采集更新一次,这对于正在以两位数速增长的中国汽车市场而言,现行的计税方式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新车不断上市,老款自然有大幅优惠。如果厂家刚好在最低计税价采集结束后,根据市场策略需要下调新车的出厂价,但税务机关最低计税价格仍维持原来的较高价位,车主们还得按相对较高的最低计税价纳税,这也难怪会有车主认为“收得不合理”。

  而根据公告,车企不再每两月申报出厂价格,而是将车辆信息通过电子信息平台自动上传至税务总局,税务总局根据企业上传资料,实时采集每台应税车辆价格(增值税含税价格)信息,再制定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

  观察人士认为,以前是两个月釆集一次出厂价来计税,期间出厂价有调整也不改变计税基数。现在依靠电子信息平台,每个批次的车一经发出,就自动在税务局生成一个价格,以此来作计税基数。只要出厂价实时调低,消费者就能够少交新车购置税。

  计税方式不变 仍需参考最低计税价部分购车将受益

  也有人说,新政策让计税基数釆集方式变得更灵活了,这个不错。但是税务机关的计税基数——新车的最低计税价不变,少交税就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说到底,公告出台以后,不会对现状有大的改变。这是为什么呢?

  记者采访了在汽车销售行业的一位资深人士,不妨来听听他对这项政策的看法。“如果实际成交价高于最低计税价,按照实际成交价交税;如果实际成交价低于最低计税价,按照最低计税价交税。并且最低计税价格采集、核定是以出厂价为基础,市场成交价格变化不对其产生影响。在这个大前提没有变的情况下,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例如,新政策实施后,税务总局采集到某款新车出厂价格为25万元,于是核定这款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25万元,消费者购车价为26万元,在新旧政策的执行上没有变化,都是按26万元交税。但若恰逢竞争激烈,车辆出厂价降低到22万元。按现行办法,最低计税价格因时间差尚未调整,那么消费者仍得按照25万元的最低计税价格缴税,约为2.14万元。但新政策实施后,假设最低计税价格随出厂价降低到22万元,当且仅当成交价也为22万元时,消费者只需缴纳约1.88万元,省了近3000元。如果经销商报价23万元,那还是按照23万元纳税。即使车商低价抛售,卖出“亏本价”,成交价为20万元,最低计税价(22万元)则不受影响,每台车应缴税额还是不变。

  显而易见,新政策实施后,买豪车、旧款清仓车等降价幅度大的车型,可能少交的购置税要多一些,部分车主将受益。需要提醒一下的是,新政策实施后,购买2014年1月1日前生产的汽车,缴纳车购税时,仍以2013年度最后一期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为参照,若成交价格低于最后一期最低计税价格,则按最后一期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因此,明年初购车的消费者,如想享受新政带来的实惠,还需多注意车辆的生产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