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今年将增加免税店的相关规定,并对部分消费品降税进行研究。与此同时,近期,财政部、商务部、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口岸进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将在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青岛流亭、南京禄口、深圳宝安、昆明长水、重庆江北、天津滨海、大连周水子、沈阳桃仙、西安咸阳和乌鲁木齐地窝堡等机场口岸,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珠海闸口口岸,黑河口岸等19个水陆口岸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
相关配套文件明确,经营口岸进境免税店自海关批准之日起,经营主体应在1年内完成免税店建设并开始营业。也就是说,至少有19家免税店将于今年建成开始营业。
上海金融学院浦东研究院执行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水陆口岸开设免税店,主要原因是交通便利、进出境人流量多,确实可以促进消费,与机场口岸形成互补。
据统计,2015年我国出境规模达到1.2亿人次,境外消费额为1.5万亿元人民币,至少有7000亿元至8000亿元用于购物。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学院副院长庄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外贸发展中,进口的提升也很重要。增加免税店可以将一大部分海外购物消费转移到国内,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设立免税店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未来,当税收制度和海关监管得到一定完善,有可能在除机场、水陆口岸以外地区设立免税店。”庄芮预计。